设为首页收藏本站language 语言切换
查看: 1490|回复: 8
收起左侧

[分享] OSPFv3和OSPFv2协议比较

[复制链接]
 成长值: 63715
发表于 2024-4-28 21: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同点
  • 网络类型和接口类型
  • 接口状态机和邻居状态机
  • 链路状态数据库LSDB(Link-state Database)
  • 泛洪机制(Flooding mechanism)
  • 相同类型的报文:Hello报文、DD报文、LSR报文、LSU报文和LSAck报文
  • 路由计算基本相同


不同点表6-19 OSPFv3与OSPFv2协议差异
差异项
差异描述
地址信息的携带
OSPFv3仅在更新报文的LSA中携带地址信息。
协议的运行机制
OSPFv3运行在IPv6协议上,IPv6是基于链路而不是网段的。
这样,在配置OSPFv3时,不需要考虑是否配置在同一网段,只要在同一链路,就可以不配置IPv6全局地址而直接建立联系。
IP地址的意义
OSPFv3上移除了IP地址的意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拓扑与地址分离”。OSPFv3可以不依赖IPv6全局地址的配置来计算出OSPFv3的拓扑结构。IPv6全局地址仅用于Vlink接口及报文的转发。
报文及LSA格式
  • OSPFv3报文不包含IP地址。
  • OSPFv3的Router LSA和Network LSA里不包含IP地址。IP地址部分由新增的两类LSA(Link LSA和Intra Area Prefix LSA)宣告。
  • OSPFv3的Router ID、Area ID和LSA Link State ID不再表示IP地址,但仍保留IPv4地址格式。
  • 广播、NBMA(Non Broadcast Multiple Access)及P2MP(Point-to-Multipoint)网络中,邻居不再由IP地址标识,只由Router ID标识。

LSA的泛洪范围
OSPFv3在LSA报文头的LSA Type里,添加LSA的泛洪范围,这使得OSPFv3设备更加灵活,可以处理不能识别类型的LSA:
  • OSPFv3可存储或泛洪不识别报文,而OSPF只简单丢弃掉不识别报文。
  • OSPFv3允许泛洪U位置为1的未知LSA。OSPFv3泛洪这种LSA的范围由该LSA自己指定。
例如,DeviceA和DeviceB都可识别某类LSA,它们之间通过DeviceC连接,但DeviceC不识别该类LSA。这样,当DeviceA泛洪此类LSA时,DeviceC虽然不识别,但还是可以泛洪给DeviceB,B收到后继续处理。
如果运行的是OSPF协议,只会丢弃不能识别的报文,DeviceB则不能收到此类LSA。
多实例
OSPFv3支持一个链路上多个实例。一个OSPFv2物理接口,只能和一个实例绑定。但一个OSPFv3物理接口,可以和多个实例绑定,并用不同的Instance ID区分。这些运行在同一条物理链路上的多个OSPFv3实例,分别与链路对端设备建立邻居及发送报文,且互不干扰。这样可以充分共享同一链路资源。
链路本地地址
OSPFv3利用IPv6链路本地地址。IPv6使用链路本地(Link-local)地址在同一链路上发现邻居及自动配置等。运行IPv6的设备不转发目的地址为链路本地地址的IPv6报文,此类报文只在同一链路有效。链路本地单播地址从FE80/10开始。
OSPFv3是运行在IPv6上的路由协议,同样使用链路本地地址来维持邻居,同步LSA数据库。除Vlink外的所有OSPFv3接口都使用链路本地地址作为源地址及下一跳来发送OSPFv3报文。
这样的好处是:
  • 不需要配置IPv6全局地址,就可以得到OSPFv3拓扑,实现拓扑与地址分离。
  • 通过在链路上泛洪的报文不会传到其他链路上,来减少报文不必要的泛洪来节省带宽。


新增LSA
OSPFv3新增两种LSA:
  • Link LSA:用于设备宣告各个链路上对应的链路本地地址及其所配置的IPv6全局地址,仅在链路内泛洪。
  • Intra Area Prefix LSA:用于向其他设备宣告本设备或本网络(广播网及NBMA)的IPv6全局地址信息,在区域内泛洪。


邻居标识
OSPF在广播网,NBMA及P2MP网络中是通过IPv4接口地址来标识的。OSPFv3只通过Router ID来标识邻居。


点评

在鸿鹄论坛报名考试,送最新题库,也可以单独购买题库,也有包过服务,咨询客服QQ:613523101 微信:hohu2011  发表于 2024-8-13 12:29
发表于 2024-11-4 12: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OSPFv3和OSPFv2协议比较
6# 2024-11-4 12:03:46 回复 收起回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4 14: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
7# 2024-11-4 14:09:05 回复 收起回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论坛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鸿鹄论坛 ( 京ICP备14027439号 )  

GMT+8, 2025-2-23 04:35 , Processed in 0.073410 second(s), 2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25 HH010.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