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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Sec VPN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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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11: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Sec VPN是目前VPN技术中点击率非常高的一种技术,同时提供VPN和信息加密两项技术,这一期专栏就来介绍一下IPSec VPN的原理。  IPSec VPN应用场景
  

  IPSec VPN的应用场景分为3种:
  1. Site-to-Site(站点到站点或者网关到网关):如弯曲评论的3个机构分布在互联网的3个不同的地方,各使用一个商务领航网关相互建立VPN隧道,企业内网(若干PC)之间的数据通过这些网关建立的IPSec隧道实现安全互联。
  2. End-to-End(端到端或者PC到PC): 两个PC之间的通信由两个PC之间的IPSec会话保护,而不是网关。
  3. End-to-Site(端到站点或者PC到网关):两个PC之间的通信由网关和异地PC之间的IPSec进行保护。
  VPN只是IPSec的一种应用方式,IPSec其实是IP Security的简称,它的目的是为IP提供高安全性特性,VPN则是在实现这种安全特性的方式下产生的解决方案。IPSec是一个框架性架构,具体由两类协议组成:
  1. AH协议(Authentication Header,使用较少):可以同时提供数据完整性确认、数据来源确认、防重放等安全特性;AH常用摘要算法(单向Hash函数)MD5和SHA1实现该特性。
  2. ESP协议(Encapsulated Security Payload,使用较广):可以同时提供数据完整性确认、数据加密、防重放等安全特性;ESP通常使用DES、3DES、AES等加密算法实现数据加密,使用MD5或SHA1来实现数据完整性。
  为何AH使用较少呢?因为AH无法提供数据加密,所有数据在传输时以明文传输,而ESP提供数据加密;其次AH因为提供数据来源确认(源IP地址一旦改变,AH校验失败),所以无法穿越NAT。当然,IPSec在极端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使用AH和ESP实现最完整的安全特性,但是此种方案极其少见。
  IPSec封装模式
  介绍完IPSec VPN的场景和IPSec协议组成,再来看一下IPSec提供的两种封装模式(传输Transport模式和隧道Tunnel模式)
  

  上图是传输模式的封装结构,再来对比一下隧道模式:
  

  可以发现传输模式和隧道模式的区别:
  1. 传输模式在AH、ESP处理前后IP头部保持不变,主要用于End-to-End的应用场景。
  2. 隧道模式则在AH、ESP处理之后再封装了一个外网IP头,主要用于Site-to-Site的应用场景。
  从上图我们还可以验证上一节所介绍AH和ESP的差别。下图是对传输模式、隧道模式适用于何种场景的说明。
  

  从这张图的对比可以看出:
  1. 隧道模式可以适用于任何场景
  2. 传输模式只能适合PC到PC的场景
  隧道模式虽然可以适用于任何场景,但是隧道模式需要多一层IP头(通常为20字节长度)开销,所以在PC到PC的场景,建议还是使用传输模式。
  为了使大家有个更直观的了解,我们看看下图,分析一下为何在Site-to-Site场景中只能使用隧道模式:
  

  如上图所示,如果发起方内网PC发往响应方内网PC的流量满足网关的兴趣流匹配条件,发起方使用传输模式进行封装:
  1. IPSec会话建立在发起方、响应方两个网关之间。
  2. 由于使用传输模式,所以IP头部并不会有任何变化,IP源地址是192.168.1.2,目的地址是10.1.1.2。
  3. 这个数据包发到互联网后,其命运注定是杯具的,为什么这么讲,就因为其目的地址是10.1.1.2吗?这并不是根源,根源在于互联网并不会维护企业网络的路由,所以丢弃的可能性很大。
  4. 即使数据包没有在互联网中丢弃,并且幸运地抵达了响应方网关,那么我们指望响应方网关进行解密工作吗?凭什么,的确没什么好的凭据,数据包的目的地址是内网PC的10.1.1.2,所以直接转发了事。
  5. 最杯具的是响应方内网PC收到数据包了,因为没有参与IPSec会话的协商会议,没有对应的SA,这个数据包无法解密,而被丢弃。
  我们利用这个反证法,巧妙地解释了在Site-to-Site情况下不能使用传输模式的原因。并且提出了使用传输模式的充要条件:兴趣流必须完全在发起方、响应方IP地址范围内的流量。比如在图中,发起方IP地址为6.24.1.2,响应方IP地址为2.17.1.2,那么兴趣流可以是源6.24.1.2/32、目的是2.17.1.2/32,协议可以是任意的,倘若数据包的源、目的IP地址稍有不同,对不起,请使用隧道模式。
  IPSec协商
  

  IPSec除了一些协议原理外,我们更关注的是协议中涉及到方案制定的内容:
  1. 兴趣流:IPSec是需要消耗资源的保护措施,并非所有流量都需要IPSec进行处理,而需要IPSec进行保护的流量就称为兴趣流,最后协商出来的兴趣流是由发起方和响应方所指定兴趣流的交集,如发起方指定兴趣流为192.168.1.0/24à10.0.0.0/8,而响应方的兴趣流为10.0.0.0/8à192.168.0.0/16,那么其交集是192.168.1.0/24ßà10.0.0.0/8,这就是最后会被IPSec所保护的兴趣流。
  2. 发起方:Initiator,IPSec会话协商的触发方,IPSec会话通常是由指定兴趣流触发协商,触发的过程通常是将数据包中的源、目的地址、协议以及源、目的端口号与提前指定的IPSec兴趣流匹配模板如ACL进行匹配,如果匹配成功则属于指定兴趣流。指定兴趣流只是用于触发协商,至于是否会被IPSec保护要看是否匹配协商兴趣流,但是在通常实施方案过程中,通常会设计成发起方指定兴趣流属于协商兴趣流。
  3. 响应方:Responder,IPSec会话协商的接收方,响应方是被动协商,响应方可以指定兴趣流,也可以不指定(完全由发起方指定)。
  4. 发起方和响应方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身份的确认和密钥种子刷新周期、AH/ESP的组合方式及各自使用的算法,还包括兴趣流、封装模式等。
  5. SA:发起方、响应方协商的结果就是曝光率很高的SA,SA通常是包括密钥及密钥生存期、算法、封装模式、发起方、响应方地址、兴趣流等内容。
  我们以最常见的IPSec隧道模式为例,解释一下IPSec的协商过程:
  

  上图描述了由兴趣流触发的IPSec协商流程,原生IPSec并无身份确认等协商过程,在方案上存在诸多缺陷,如无法支持发起方地址动态变化情况下的身份确认、密钥动态更新等。伴随IPSec出现的IKE(Internet Key Exchange)协议专门用来弥补这些不足:
  1. 发起方定义的兴趣流是源192.168.1.0/24目的10.0.0.0/8,所以在接口发送发起方内网PC发给响应方内网PC的数据包,能够得以匹配。
  2. 满足兴趣流条件,在转发接口上检查SA不存在、过期或不可用,都会进行协商,否则使用当前SA对数据包进行处理。
  3. 协商的过程通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为第二阶段服务,第二阶段是真正的为兴趣流服务的SA,两个阶段协商的侧重有所不同,第一阶段主要确认双方身份的正确性,第二阶段则是为兴趣流创建一个指定的安全套件,其最显著的结果就是第二阶段中的兴趣流在会话中是密文。
  IPSec中安全性还体现在第二阶段SA永远是单向的:
  

  从上图可以发现,在协商第二阶段SA时,SA是分方向性的,发起方到响应方所用SA和响应放到发起方SA是单独协商的,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即使某个方向的SA被破解并不会波及到另一个方向的SA。这种设计类似于双向车道设计。
  IPSec虽然只是5个字母的排列组合,但其所涉及的协议功能众多、方案又极其灵活,本期主要介绍IPSec的基本原理,在后续专栏还会继续介绍IPSec的其它方面知识。

点评

经典: 5.0 牛X: 5.0
经典: 5 牛X: 5
非常不错  发表于 2013-3-21 08:18

评分

参与人数 1鸿鹄币 +5 收起 理由
kflyair + 5 神马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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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11: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2012-6-20 11:37:53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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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11: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 2012-6-20 11:41:44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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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2012-6-20 12:03:12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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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12: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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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13: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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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13: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7# 2012-6-20 13:23:31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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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15: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
8# 2012-6-20 15:23:28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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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长值: 62305
发表于 2012-7-6 11: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9# 2012-7-6 11:14:01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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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7 19: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哦好啊啊
10# 2012-8-17 19:29:37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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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1: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 学习了
11# 2012-10-19 11:16:24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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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1: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12# 2012-10-19 11:18:43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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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17: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13# 2012-10-26 17:54:35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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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00: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14# 2012-11-2 00:08:13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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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00: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图呢???
15# 2012-11-2 00:17:56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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