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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网起诉千橡:抄袭创意表达法律界定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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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10: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业内专家分析认为,目前社交网站网络服务应用同质化严重,“在考察的7家主要网站中,4家以上都提供好友买卖、抢车位、养宠物等游戏。”


  名词解释

  在国外,类似开心网的网络系统,通称为SNS(Social Network Site,“社交网站”或“社交网”)。该系统源于六度分割理论:“最多通过6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通过SNS,用户可以便捷地创建自己的社会网络,玩游戏,看视频,并创建网站,网络电台,网络电视频道,甚至是商店等等,因此很受年轻人喜爱。目前全球最为知名的SNS有美国的MySpace、Facebook和日本的Mixi。

  这些网站的功能大同小异,但也有一定的侧重。比如MySpace的成功源于一大群孩子,在网络上分享照片,自由制作个人主页;Facebook则以服务大学生为主,之后延伸至社会网络和公司;Mixi市场定位为大学生、20出头的青年和家庭主妇,还提供求职信息。

  是创新还是模仿,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抄袭创意表达方面的界定不够清晰

  将新闻进行到底

  两个“开心”对簿公堂,谁胜谁负?10月28日,开心网(下称“开心网”)起诉千橡互动集团旗下的开心网(下称“千橡开心”)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当天,多家网站进行同步网上直播,众多媒体记者也蜂拥而至,占满了半数以上的旁听席位,长枪短炮瞄准了庭审现场。

  法庭开审后,开心网的委托代理人称,创办于2008年3月的“开心网”(域名www.kaixin001.com)拥有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开心”商标的专用权,“开心网”系开心网对自己商标权利的合法使用。而千橡开心于2008年10月才开通了名称相同的“开心网”(域名www.kaixin.com)。开心网认为,千橡开心与开心网网站名称相同、网络域名的主要部分相同,其网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完全相同,且其首页的设计风格也与开心网极其相似。

  他认为这导致开心网合法权益遭受巨大损失。开心网向法庭提出了要求千橡开心停止使用“开心网”及与“开心网”近似的名称作为网站名称、判令千橡开心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及请求法院判令千橡开心公开赔礼道歉等5项诉求。

  争议一

  是否侵犯知名商标权

  开心网表示,其拥有在42类上的“开心”注册商标,核定使用服务项目包括计算机出租。原告将注册商标用于与计算机出租类似服务(网站服务)上作为服务品牌创办开心网,经原告的努力,开心网已经是知名网站的特有名称,“开心”商标因原告在网站上的使用也成为驰名商标。

  而被告则对此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千橡开心表示,原告诉求的“开心”两个字在作为商标之后,就已经丧失了作为知名的服务特有名称的属性。注册商标的范围是计算机的出租服务,跟“开心网”无关,被告也已经因为商标在3年当中就没有在注册的范围内使用,而向国家商标局提请撤销,但是法院并没有立即支持被告的请求,还是继续审理。

  随后,千橡开心反驳道,“开心”商标的核定服务项目是计算机出租,而千橡开心则是面向公众提供网上的交流娱乐空间,包括在线游戏服务等。二者服务不类似,不构成商标侵权。

  涉及到“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权”,双方在开心网是否属于知名网站这点上展开舌战。开心网的委托代理人坚称,开心网是一个拥有众多注册网友、在媒体上曝光率极高的知名网站,几乎“一夜走红”。千橡开心明知其影响力,故意对其进行仿冒,有违公平竞争原则。

  而千橡开心则提出,开心网提出“知名”的证据,经过人工排查,与之相关的正面言论不足一半。开心网的影响比国内外众多类似网站少得多,而且并无证据表明开心网在去年10月前已成为“知名”网站。

  [专家说法]

  北京科技大学法律系主任侯登华表示,我国的商标注册是分类注册,在本案中,开心的注册核定项目是计算机服务类,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非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其他种类的项目(非注册)使用该商标,除非该商标属于知名商标。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权是指在某个区域内或某个行业内,排除其他商事主体适用同样名称或者将该知名名称作为商品或者服务的装潢、商标以及企业名称的权利。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开心是个大众化的词,要取得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权需要非常强的知名度,且要和特定服务结合起来,比如一提起某种特定服务就想起某个网站。

  争议二

  域名注册有先后?

  去年10月,千橡购得“www.kaixin.com”的域名,并开通了同样名为开心网的网站。当时开心网风靡一时,很多网民因而注册了千橡的开心网。

  开心网称,千橡开心所使用的域名是原“开心”注册商标和原告知名网站“开心网”这一名称主要部分的汉语拼音,因此被告的域名kaixin.com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和原告的知名网站名称及原告开心网所合法使用的域名kaixin001.com近似,并且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被告对kaixin不享有任何合法权益,也无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被告则表示,“kaixin.com”域名使用不构成侵权。千橡开心受让取得域名早于原告受让取得商标的时间,原告对“开心”不享有合法有效的在先权益,因此,被告对域名“kaixin”的使用不构成侵权。

  [专家说法]

  据了解,“www.kaixin.com”的域名在2000年就已经被一个美国人注册,但从未启用。2008年开心人公司创业初期,他们试图购买该域名,但由于对方叫价过高,而当时开心人公司资金紧张,无奈之下只能放弃收购,转而注册了“www.kaixin001.com”的网络域名,“国外的企业是不会这么干的,可以说这也为今天的‘真假开心网’之争埋下了祸根。”侯登华说。

  “在互联网时代,国内企业对法律的运用还不是很到位,在这个案子中,从域名上来讲,二者都是合法的,因为域名注册的时候在法律上是允许相似的,在时间上,两家网站在域名注册上的顺序是‘kaixin’在前,‘kaixin001’在后,不能说千橡是恶意注册。”侯登华说。

  争议三

  网站设计是原创还是抄袭?

  此外,开心人起诉称,“千橡在网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均与开心网基本相同,其首页的设计风格也与开心网极其相似。”

  但千橡开心则坚称他们没有仿冒原告主页行为,网上交流娱乐空间与在线游戏服务结合的网站模式并非原告独创,网站首页设计也并非被告独有,首页相同或者类似的部分都由该类网站的服务性质和功能决定,属于通用设计。千橡开心网站的很多内容元素均为首创。

  此前,千橡开心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两个开心网网页差别是很大的,千橡旗下有很多网站,不管是社会化沟通平台还是娱乐平台,如果仔细看有很大差别。从颜色、布局、字体到最终产品是完全不一样的,他说千橡开心网站更多是开心农场、养狗等组件,产品有很大差别。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kaixin001”自身也存在模仿行为,其首页设计与国外的facebook存在很大的类似性,最火的“买卖朋友”和“争车位”这两个组件都是借鉴Facebook网站,而其开发的组件“足迹”,也与Facebook被高价售出的“你到过哪儿”组件颇为相似。

  [专家说法]
  有律师分析,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抄袭创意表达方面的界定不够清晰,两个网站究竟是谁抄了谁、还是一起抄了别人,这个问题上的争议很大。

  侯登华则认为,如果网页设计上有大量雷同,比如栏目设计、内容等很相似,足以引起公众混淆,那么从主观故意上来讲,即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从这个角度讲,被告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专家建议

  细化法律规范网络环境

  北京科技大学法律系主任侯登华表示,目前,我国法律对网络条件下的一些业务规定还不完善,在域名的规定上就是一个漏洞,也不利于经济交往。但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是可以从多个方面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比如对于自己的页面可以申请外观专利来进行保护。

  他说,从根本上讲企业还是要增强法律意识,要懂得利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建议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做一些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服务,防患于未然。

  他还补充道,事实上,目前国内较多地出现抄袭的情况,例如大量山寨网站的出现,但真正诉诸法院的还是非常有限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对类似情况的规范、处理等方面存在不完备的地方。此类情况如果大量且长时间存在显然不利于企业的创新、发展,不利于增强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他认为,对于这些新鲜的侵权行为的认定还存在认识、技术规范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将相关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等进行必要的细化,使其更加适应并更好规范网络环境下企业的行为。“当然不一定要通过修改法律来完成,技术上完全可以通过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会议纪要或者相关部门的意见等形式进行。但我国现在的司法现实是,如果问题没有严重到主管部门引起重视的程度,往往是不容易解决的。”(操秀英)

  业界观点

  要么细分,要么等死

  百度一下,直接以开心网作为全部或部分网站名称的,不完全统计也有二三十家,如“51开心网”、“找个乐开心网”,也有毫不掩饰地就叫“山寨开心网”,还有另辟蹊径的“伤心网”、“闹心网”。这些网站的页面设计、功能、模块大同小异,种菜偷菜、抢车位等热门游戏一应俱全。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目前社交网站网络服务应用同质化严重,“在考察的7家主要网站中,4家以上都提供好友买卖、抢车位、养宠物等游戏。”

  无论是原版开心网还是大大小小的山寨版,都有一个共同的模仿对象——Facebook。与美国脸谱网用户偏重朋友间的信息互通相比,中国的社交网站为何向娱乐功能倾斜?业内专家认为,一方面,中国网民的互联网使用习惯整体偏重娱乐化,对一家网站来说,以此入手更有可能赢得用户认可;另一方面,开心网这样做成功了,不意味着其他网站也能复制成功,这里面还有一个时机问题。

  “SNS模式刚刚出现的时候,大家都认为机遇来了,属于跑马圈地的状态,所提供的东西都是无差异的或者趋同的。”易观国际新媒体分析师玉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SNS市场已经发展到一个转折点,“在没有人做大的情况下,可以跟着挤,但是有人已经做起来了,那么,要么细分,要么等死。”他说,实际上,各种SNS已经出现了走向细分市场的趋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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