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选择的CAD图形按比例均匀的放大或缩小。可以指定基点和长度或输入比例因子来缩放对象,也可以为对象指定当前长度和新长度,大于1的比例因为为放大对象,介于0-1之间的比例因子为缩小对象。使用方法是执行“缩放”命令后,选取对象,按enter键,然后,按照命令行提示选择基点、输入比例因子或者利用光标选取相对缩放比例,最后enter键完成对象比例缩放。 执行方式 (1)单击菜单栏“修改→缩放”。如图: (3)在左下角命令行中输入“scale”。按enter键。如图: 操作步骤 执行命令之后,命令行会显示以下信息: 选项说明 (1)旋转缩放对象:指定要调整大小的对象。 (2)指定基点:指定缩放操作的基点。 (3)指定比例因子:按指定的比例因子放大缩小对象。 (4)复制:创建要缩放的选定对象的副本。 缩放效果图如下图所示: 普通缩放 缩放前: 缩放后: 复制缩放 缩放前: 缩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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