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嫁错毁一生,男人娶错毁三代!
首先,婚姻是人生大事,不能不认真对待,需要理性的看待、科学的规划、丰厚的物质准备,思想上高度重视,是前提。其次,婚姻是爱情为基础的,但同时,也是男女双方对对方性器官占有与使用的长期卖淫合同,没有那么神圣,很多时候,很多问题如果事先思想上有了准备,出了问题反而不是问题了,毕竟,能用钱解决的事儿都不是事儿。
再其次,个别内容大家看了难免骂我,在此我声明:完全没有歧视而已贬低广大半边天的意思,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坏人,男人当中也有好人,也有坏人,也有禽兽,更有禽兽不如的,都不能以偏概全,一概而论,余此作,非敌视讽喻伊人,故请勿对号入座,谨此献给适龄之男女有识之士,以助其减少人生伤害、加速实现其尽享美好生活之愿望,若此,余欣欣慰藉也。
最后,关于婚姻以及该找什么样的人作伴侣,古今中外已经有很多科学的论断了,比如门当户对啦,比如试婚啦等等等,都是对的,我只不过尽微薄之力补充完善一下细节之处而已,微薄之力啊呵呵。
嗯,开始吧。
1、家境贫寒且是单亲家庭并且是由母亲带大的。
由于她母亲生活困苦处处受排挤,尝遍人间冷暖,遭受了太多的白眼讽刺挖苦,或者得不到的物质想让她来实现,就把自己闺女当成摇钱树。娶了她,等着把你的血、你父母的血榨干吧,因为,你不但要偿还她今生今世的,还要偿还她母亲今生今世的,还要偿还她和她母亲上辈子的,她们的逻辑是:你欠她们的。
2、家境贫苦的异地打工族。
娶了她,她父母亲戚住你家里,看病、找工作等等等,你必须管。
关于这一点,大家看了难免骂我,在此我声明:完全没有歧视她们的意思,打工妹中很多都勤奋、纯洁、善良,她们是人,是好人,比某些恃财傲物、飞扬跋扈的富二代官二代女禽兽强一万倍,我只是提醒某些男同胞需要认真进行思想、物质的准备而已。
3、把婚姻当成爱情的,用爱情的标准看待、理解婚姻的,过度追求所谓浪漫的。时间久了还喜新厌旧,去找新鲜感和刺 激,和小三体验艾妃睇岢带来的激 情...却忘了自己是个有妻儿的人。。。
辨认她们很简单,问:你是不是特别在意必须去某个地方拍婚纱照?不去就活不了?
回答是的立即甩掉。
问:“度蜜月,男的花钱,天经地义。是吗?”回答“当然啊、干嘛给男的省钱啊,就花他的”。
立即甩掉。
这类女人有一个特点:洁癖,做爱前男的必须洗澡,否则休想上床,而且做爱时还得搞某些仪式,得这样得那样的,美其名曰情趣浪漫。
这类女人之所以不适合作为妻子,是因为任何事物都要有一个“度”,超过这个“度”就不好了,俗话说“过了”,就是这个道理,她们把婚姻当成爱情,用爱情的标准看待、理解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一切事务、现象,不知道婚姻是过日子,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旦发现现实生活中与她所梦寐以求的所谓浪漫的格格不入的,立马变脸走人,闪婚闪离中很多情况属于此类。
4、不会持家,不会过日子的。
这类女的,都多大了,还时常买玩具熊啊、小饰物啊,鲜花啊…零食不断,一天至少3次以上超市、2小时以上的时间逛淘宝,经常刷爆信用卡。
你还想婚后攒钱买房买车准备父母的医疗费……你就歇了吧。
5、特聪明的女人。
女海龟只是其中的某些人,但不是全部,女商人、女高管、女教师什么的,这类女的经常会给你上课的,而且会当着诸多朋友的面给你上课,在她面前、在朋友面前,你永远是小学生,你永远没有还嘴申辩的机会。
这类女人有一个特点:做爱时一般喜欢在男人上面,即女上位。
这类女人之所以不适合作为妻子,是因为她们过于强势,不知道自己是女人,作为一般男人的你无法驾驭她们,这是说的好的,不好的结果嘛,离婚时不给你制造一大堆债务就不错了。
6、某些35岁以上(含35岁)未婚女的。
某些35岁以上(含35岁)的未婚女的分为3种人:
第1种女人是经济条件特别好,超好,尤其是某些垄断国企、公务员、事业单位,这种女人一般车房(本地2套以上,不含外地的外国的房产)具备,工资基本不动,每年国外海岛度假数次,她不拒绝比她有钱的男人用艾妃睇岢上她,但她一般不搭理经济条件不如她的,无论你多高多壮多帅,主要是怕你粘上她,分享她的高福利。正如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
和她们接触,哪怕是礼节性的聚会,她们也是不出钱的,无论是午餐晚餐茶点冰激凌咖啡厅…一分不出,让她们出钱,真的等于让她们吐血。其实男女交往男人付钱买单本来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的,但对于女方的举动,你注意的并不是付款买单的数额,而是你需要质疑她的人品和教养。
严格的说,这条是最重要但最容易忽视的,为何,盖因男女青年谈恋爱以为我们俩很好就可以了,殊不知爱情与婚姻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婚姻不是你们俩个人之间的事情,很多时候你们俩人的结合,甚至和你们俩人一点关系都没有,是你们俩个人背后两个社会团体的结合。因为男女一方或双方家人拆台导致离婚的事情此时此刻就在我们周围发生着,故接纳另一半之前先接纳对方的家人是前提。
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与之相对应的是“有其母必有其女”,如果女孩她母亲是极为强势、飞扬跋扈、没有人性、得理不饶人的禽兽,你能指着她的女儿是人吗?
哎呦,写累了,就先写到这儿了,还有哪些呢?欢迎各位补充啊。 {:6_269:} {:6_264:} {:6_269:} {:6_267:} 不全 不全 {:6_285:} {:6_299:} 世事无绝对呀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续。。。 支持,顶. {:6_282:} {:6_282:} 额,鞋子合不合脚还是自己穿了算,可以参考,但不必当真~